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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领域反腐 我们在路上丨南宁市八医院学习贯彻南宁市卫健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8月15日,南宁市卫健委召开卫健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和全院中层干部参加市八医院分会场视频会议。

视频学习现场.jpg

与会人员全程参加第一阶段的视频会议,并就会议精神和涉及本科室、本岗位相关的具体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我院相关业务重点科室认真贯彻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提出科室下一步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药剂科:本院建设清廉医院示范科室

1.立即召开药剂党支部支委及科室重点岗位人员会议,传达本次视频会精神;

2.定期在科室、支部会议上开展专项整治和清廉建设的文件及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3.坚持党支部对科室的领导,紧盯药剂各岗位、各环节中的风险点,严格把关,常态化排查风险,全面深化清廉科室建设;

4.严格落实医院药品目录以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原则。严格执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逐级强化集采报量和执行的刚性约束。实现阳光采购、制度采购,随时接受审计、纪检监督。

二、医学装备科

1.对设备、耗材采购流程开展自查自纠。以问题为导向,倒逼纠治薄弱环节,倒逼改善流程制度短板。

2.调整完善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3.严格按采购预算开展设备采购,在招标过程中不设置指向性、排他性参数。

三、医保科

结合医保业务,在院内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自查具体项目如下:

1.严格核对人证卡是否相符;

2.严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3.严禁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4.杜绝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5.严格知情告知和同意制度的执行: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项目时,须向参保人告知,并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和签字。

6.严禁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卫健委和市卫健委集中整治系列会议精神,按照集中整治4个阶段的规范要求,扎实推进7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有力有效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为创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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