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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及配送供应商遴选 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及配送供应商遴选

公告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对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开展遴选采购及配送商遴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范围:

广西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已成交挂网目录范围内且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实际需求的医用耗材产品。

二、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二年。

三、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供应商遴选类别及数量

遴选耗材公司类别     拟遴选招标公司数量

1、高值医用耗材              2 家

2、口腔科耗材                2 家

3、体外诊断试剂              3家

4、低值耗材(医用、非医用)  3 家

5、放射胶片                  1家

6眼镜镜架及镜片            2家

(以上投标须知详见外网http://www.nn8yy.com/电子版)

四、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共计5天。

三、标书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四、标书接收地点:医院纪检监察室

五、联系电话:3811821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2日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及配送供应商遴选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工作,明晰配送责任,提高配送效率,保障配送质量,逐步降低百元耗材占比,切实减轻老百姓负担。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开展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及配送供应商遴选。

一、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遴选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已成交挂网目录范围内且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实际需求的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为主。

(一)高值医用耗材:包括心脏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类、神经内科介入类、电生理类、心外科类、骨科材料及器械类、人工器官、消化材料类、眼科材料类(人工晶体等)、神经外科类(硬脑膜、钛网等)、胃肠外科类(吻合器等)等。              

(二)低值耗材:包括医用、非医用、消毒用等非高值耗材的耗材。

(三)体外诊断试剂:包括检验用、检验设备用的所有试剂、质控品、清洗用品。

(四)放射胶片:包括但不限于目前使用的胶片型号规格。

(五)眼镜镜架及镜片。

二、配送企业遴选:必须为广西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内的供应商,侧重于考核配送企业规模,在行业内配送能力、仓储能力、配送经验,专业服务人员结构、服务质量、行业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招标公告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就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配送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条。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

  4.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三)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

    2021年10月22日起至 2021年10月28日上午8:00—11:50 ;下午:14:30—17:20止(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除外)。 

(四)报名地点:南宁市明秀西路63号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五)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

(六)联系人:凌科长、黄主任 

咨询电话: 0771-3811825;0771-3811821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应认真浏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将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与本投标人已取得的资格文件进行对照,满足资格文件要求的,方可参与。

   (二)报名时不要将失效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要及时办理证书延期手续,变更后要通知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及时清理失效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在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供,不要遗漏,也不要人为增加。

   (四)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响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无重大偏离与保留。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尽量提供在广西的配送合同。

   (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最好将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随身携带,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发现投标文件有误,在有效时间内还可设法弥补。

   (七)医院不接受违背市场规律的恶意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准确回答评委的质询。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懂业务且熟悉投标项目全部情况的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评委的质询。投标人答非所问,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纳。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项目

编号

配送公

司数量

项目名称

配送期

限(月)

配送地点

1

3

普通低值耗材

24

①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②南铁衡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③高新院区(心圩卫生院)

2

2

口腔科耗材

24

3

2

高值医用耗材

24

4

3

体外诊断试剂

24

5

1

放射胶片

24

6

2

眼镜镜架及镜片

24

(二)基本要求

1.投标商必须是广西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内注册的配送企业,且拥有所配送耗材的配送权(含厂家授权、网上采购平台的配送权)。

2.投标商必须按照要求承诺:在配送过程中严格执行两票制;

3.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投耗材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时);

6.不接受两年来有经营劣迹被行政监督部门开具过行政处罚认定书或在省、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过程中被禁止参加的供应商投标。

以上资格条件必须满足,投标商任何一项不满足即废标。

(三)对投标商及投标文件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投标人需制定配送服务方案:正常配送方案、紧急配送方案、物流链延伸服务的内容及承诺条件。

4.投标人自有的配送车辆证明。(车辆行驶证、运营证复印件)

5.提供企业仓库地址、面积大小及仓储条件的证明材料。(租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6.提供上一年度医疗耗材配送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7.提供上一年度服务的3家以上二甲或三甲医院客户名单。

8.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需提供在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9.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监督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的证明。

10.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一律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没有”对待。

(四)对投标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所有资料真实性由投标商负责,一经查实假冒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3.每个投标商本次投标的每个标段必须单独制作标书。

4.投标商须注明中标后向医院做出一定的服务承诺。

5.投标文件使用A4纸质制作,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6.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标明投标标段名称,按投标日程规定日期送至指定地点。

7.本项目以公开的形式予以公布。

8. 确定中标公司后在医院网站公示五天,如无异议中标公司与医院正式签署配送合同和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承担因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导致的医院所有经济损失。

(五)特别强调

    对于本项目的招标由医院领导、职能管理部门、采供、药剂、检验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在纪检、审计、财务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公司。对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公司:(1)一级代理及现有供应商优先;(2)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3)具备现代物流设备设施者优先:(4)销售业绩高者优先;如仍无法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

四、其他说明

    为了保证招标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情节严重的,由医院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并予以通报:

(一)投标方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者;

(二)投标方竞标缺席或竞标中途退场、影响竞标正常进行者;

(三)中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在签定合同时不履行投标时承诺的;

(四)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投标单位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招标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贵院院内招标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竞争并谋取中标。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中标。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

  6、不与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专家或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院内招标秩序。

  7、尊重和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8、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

  全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电 话:


附件2                   招标响应函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投标响应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谈判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2、我方愿意遵守贵院招标程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承担该项目。

  3、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面的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4、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完全清楚和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所有权力。

5、我方同意如实提供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任何证据和资料。

  6、如若中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约定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及中标结果。

  8、投标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投标响应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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