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服务商招标公告
后勤保障服务商招标公告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食堂管理/空调维保/电气设备维护/大楼消防维护/便民药店/咖啡小屋/小超市/智能共享按摩椅/卫生保洁/被服洗涤等后勤保障服务商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服务商前来应标。
一、项目名称:
1、 食堂管理服务商1家
2、 空调维保服务商1家
3、 电气设备维护服务商1家
4、 大楼消防维护服务商1家
5、 便民药店/咖啡小屋/小超市服务商1家
6、 智能共享按摩椅服务商1家
7、 卫生保洁服务商1家
8、 被服洗涤服务商1家
(以上投标须知详见外网http://www.nn8yy.com/电子版)
二、公告日期: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12日,共计15天。
三、标书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
四、标书接收地点:医院纪检监察室
五、联系电话:3811821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2018年9月28日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投标须知
一、报名需提供以下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产品报价目录
4.业务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请加盖公司公章,交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审核。
二、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起至 2018年10月20日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明秀西路63号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纪检监室
四、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0月15 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
五、遴选确定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
六、联系人:凌文烽、农朝赞 咨询电话:0771-3811825;0771-3811821
七、标书接收与报名登记联系人:韦芳璞0771-3811860或15078811318
八、投标时必提交的材料
1、投标单位须提交“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投标单位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2、填写“招标响应函”。
3、投标人须签署“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4、认真核对“招标材料资格审核内容”。
5、投标人应认真浏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将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与本投标人已取得的资格文件进行对照,满足资格文件要求的,方可参与。
6、报名时不要将失效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要及时办理证书延期手续,变更后要通知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及时清理失效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在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供,不要遗漏,也不要人为增加。
8、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响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无重大偏离与保留。
9、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在广西境内的服务能力。
10、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最好将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随身携带,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发现投标文件有误,在有效时间内还可设法弥补。
11、医院不接受违背市场规律的恶意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1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准确回答评委的质询。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懂业务且熟悉投标项目全部情况的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评委的质询。投标人答非所问,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纳。
九、对投标商及投标文件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年度审计报告。
3.公司基本情况介绍,需提供廉洁服务承诺书。
4.以上资料除原件外一律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没有”对待。
十、对投标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所有资料真实性由投标商负责,一经查实假冒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3.每个投标商本次投标的每个标段必须单独制作标书。
4.投标商须注明中标后向医院做出一定的服务承诺。
5.投标文件使用A4纸质制作,正本壹份,副本六份。
6.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投标日程规定日期送至指定地点。
7.本项目以公开的形式予以公布。
8. 确定中标公司后在医院网站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中标公司与医院正式签署服务协议。
十一、特别强调
对于本项目的招标由医院领导、职能管理部门、采供、药剂、检验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在纪检、审计、财务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公司。对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公司:(1)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2)具备现代物流设备设施者优先:(3)销售业绩高者优先;如仍无法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
十二、其他说明
为了保证招标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情节严重的,由医院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并予以通报:
(一)投标方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者;
(二)投标方竟标缺席或竟标中途退场、影响竟标正常进行者;
(三)中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在签定合同时不履行投标时承诺的;
(四)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2018年9月28 日
附件2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投标单位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招标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贵院院内招标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竞争并谋取中标。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中标。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
6、不与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专家或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院内招标秩序。
7、尊重和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8、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
全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电 话:
附件3 招标响应函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投标响应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进行谈判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2、我方愿意遵守贵院招标程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承担该项目。
3、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面的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4、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完全清楚和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所有权力。
5、我方同意提供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任何证据和资料。
6、如若中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约定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及中标结果。
8、投标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投标响应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4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 招标人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不与投标人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3、不收受投标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等。
4、招投标期间不单独人约见投标人及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工作人员。
5、不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 投标人承诺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3、不向招标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监督及责任
1、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承诺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招标人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招标人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如投标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承诺,招标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 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招标人项目投标资格1-3年等。
本次招标项目: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招标材料资格审核内容
一、应标公司资质审查
1、公司资质证明
2、代理人身份证
3、代理人无犯罪查询记录
4、应标公司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证明材料
二、投标材料参数及份数
1、查标的*号的应标参数的符合度,达90%的符合度方可接收。
2、投标材料正本1份,副本6份。
三、有无履约承诺
四、有无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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