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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廉政廉医、法律法规

 

中共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南纪发〔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2018年5月2日、6月20日前将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四风”新现象新问题的情况报委党办。

联系人:郭谷良,联系电话:5766860

邮  箱:nnswjwdb@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

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附件

 

 

 

南纪发〔2018〕8号

 

 

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

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纪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级各双管单位党组(党委),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党组织,市纪委各派驻机构:

     2018年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严明作风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带头倡导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值班饮酒、空岗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甚至以过节为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或者以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高档奢侈商品等形式发放工会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严明纪律规定,加强教育防范,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要坚持挺纪在前,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主要责任人,既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执行纪律规定,又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发改委(公车办)、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机关事务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开展专项督查:市发改委(公车办)和市公安局重点督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重点督查党政机关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市人社局重点督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问题;市国税局重点督查排查“三公”消费的发票数据等问题;市机关事务局重点督查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市总工会重点督查以工会经费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违规开支报销等问题。各有关部门分别于4月4日前报送督查方案,5月4日、6月22日前形成督查汇报并移交问题清单报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304室)。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加大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力度,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等形式,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具体表现,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重点查处。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能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对归口监督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公车参加祭祀、踏青出游等问题。要持续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卷土重来。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数据对比,创新拓展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渠道,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要发挥基层廉洁工作站“前哨”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监督。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严处。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要强化通报曝光,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要认真总结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四风”新现象新问题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5月4日前、6月22日前报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304室,联系电话:5719331)。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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