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2016)24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关于修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救护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南宁市卫生计生委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医疗救治分队、突发意外伤害医疗救治分队、群体性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分队、后勤联络保障分队、安保分队等。各组成员如下:
(一)医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韩 伟 13687714366
党委书记 陈 波 13978617666
副组长:副院长 曾 伟 18178622798
副院长 李向阳 13978823151
院长助理 周庆豪 13877110033
成 员:医务部部长 韦志宏 13978680576
院感负责人 李 玲 15807801270
办公室副主任 黄丽佳 18607715060
护理部负责人 蒙汝萍 13907713138
发展部负责人 赵 莉 13878800219
办公室副主任兼保卫科科长 杨永发 13878859992
保健科科长 程洲全 13877106200
总务科科长 吴健伟 13507710581
医学装备管理科科长 农朝赞 15177183103
急诊科主任 李君成 13607710085
重症医学科主任 林钊华 13737089050
外一科副主任 裴鹏昌 13878160930
外二科负责人 罗显德 14777764765
外三科主任 吴 军 13977161198
耳鼻喉科主任 刘兴标 15078852616
眼科负责人 袁红宜 13977151851
手术麻醉科主任 梁少洪 13977152057
心血管内科负责人 王光耀 15277184687
呼吸内科主任 宁正庆 13877125505
消化内科主任 黄 璐 13768304902
神经内科一病区主任 邓晓清 15807717858
神经内科二病区主任 杨盛贤 13977195423
内分泌肾内科负责人 赵弋于 13878895963
儿科主任 袁 政 13036818289
妇产科负责人 李宗林 13878811991
(二)各医疗救治分队人员名单
1.突发意外伤害医疗救治分队
由急诊科、ICU、手麻科全体人员和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五官、眼科、妇产科、儿科主治以上人员组成,以上各科主任为该分队负责人。
2.传染病医疗救治分队
由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ICU全体人员和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儿科、皮肤科、保健科主任组成,以上各科主任为该分队负责人。
3.群体性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分队
由保健科、消化内科、急诊科、ICU、儿科、血透室全体人员组成,以上各科主任为该分队负责人。
4.后勤保障和安保分队
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保卫科全部人员组成,以上各科主任为该分队负责人。
5.应急抢救医疗保障分队
由急诊科(西乡塘急救站)全体成员(医师、护士、司机)组成,科主任、副主任为该分队负责人。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
医院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安全或恐怖事件、网络停运事件、重大火灾、群死群伤救治事件。
三、应急救治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部门是医院医务部。各救治分队及相关科室必须服从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调度,积极参与现场抢救或疫情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部门要按照传染病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理情况。遵守以下工作制度并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由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二)重大突发事件实行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反应系统,各相关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医院办公室负责医院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2.医院总值班负责非行政办公时间突发事件报告,将突发事件报告院长办公室负责人。
3.医务部负责报告大批伤员救治、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置情况。
4.保健科负责网络实时直报传染病疫情。
5.感染管理科负责报告医院感染爆发疫情。
6.保卫科负责报告医院火灾、突发安全/恐怖事件。
7.信息科负责报告医院网络停运事件。
(三)信息报告原则
1.医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标准》议定突发事件类型,3级以上突发事件由院办牵头医务配合负责向市卫生计生委等上级部门报告,1级、2级以上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6小时内报告相关部门。
2.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及时、准确 报告突发事件,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如违反规定人员,将给予相应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处置预定程序
(一)院总值班、急诊科及有关职能科室一旦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或救援指令后,必须立即报告医院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医疗救治分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护或疫情处理等,并迅速向市卫计委应急办报告,接受其指令并取得相应的支持。
(二)救援人员在现场完成检伤分类、急救处置、止血、包扎、固定及搬运,应及时用电话向医院急诊科值班医师报告,说明病员人数、种类和主要病情。
(三)急诊科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和医务部或总值班,由后者调动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准备组织院内抢救。
(四)医院各分队抢救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30分钟内)赶到医院急诊科,听从组织者(现场最高职称的急救应急人员)指挥,有序进行抢救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
五、医疗救治原则
(一)依据先救命后救伤、先治重后治轻的原则开展救护工作。
(二)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各首诊医师对所管的病员负责到底,并及时汇报病员的病情进展及救治经过。
(三)首诊医师必须做好与手术室或相关病区的交接工作。
(四)对抢救的病人必须按规范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件转送至接诊的医院或医疗机构。
(五)加强卫生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群体性食物中毒病人,由院保健科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加强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
医院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人员培训工作,在急诊科设立急救技能培训室,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心肺复苏、气管插管、包扎、止血、骨折固定、搬运等基本技能,以及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排泄物的采样送检、诊断治疗和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院性应急演练,各部门各科室应及时组织学习研究预案精神和相关原则。
七、加强医疗救治设施设备保障
医院加强院前、院内急救能力建设,确保应急通讯畅通、抢救设备仪器运转良好,抢救药品齐全,救护车辆性能良好,常规消毒物品、器械充足,急诊科和各临床科室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应急床位,保证急诊抢救人员到位,确保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2016年2月25日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