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附件1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医药器械代表和耗材供应商接待日制度》文件精神,制定医院医药器械代表和耗材供应商接待日实施细则。 

一、 没特殊情况,暂定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星期五下午为医药器械代表和耗材供应商接待日;地点为院办四楼会议室;按登记时间(以E-mail时间为准)排队,医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有权决定是否接待,并于接待日上一天下午前电子邮件回复,通知是否接待。

 二、 医药、器械代表和耗材供应商接待日登记时间截止接待日前五天,每次接待原则上不超过20人次。为方便医药、器械代表,使接待有序,请通过E-mail(药剂科1398993824@qq.com或医学装备科2408831097@qq.com)登记(相关表格及需准备资料请从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外网上http://www.nn8yy.com下载)。 

三、 医药、器械代表需提交法人委托书,相关身份证明及“简表”所规定资料。 

四、 接待日工作内容:收集药品、器械等相关资料、听取医药、器械代表、耗材供应商关于新药、新器械、耗材信息介绍,加强信息沟通。如若学术讲座的形式介绍其产品的性能、用途、特性等,需另行安排时间,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五、 接待日由药剂科、医学装备科组织,分管领导、院纪委及临床相关科室派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院长参加,实行集体接待。

附件2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接待日登记表

代表姓名

 

电话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介绍内容或建议要求:(简明叙述)

 

说明:1.务请表格填写完整、规范、资料齐全。

2.请将相关资料与简表通过E-mail发至药剂科:1398993824@qq.com或医学装备科:2408831097@qq.com

请递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放入透明塑料拉杆夹中):

 1.医药器械代表和耗材供应商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2.医药器械代表和耗材供应商、器械维修工程师身份相关证明。

3.遵守行业规范、严禁商业贿赂承诺书。

4. 药品、器械、耗材产品说明书(附完整的word文档)及彩页

5 .药品、器械、耗材产品检验报告书、药品质量标准、进口产品提供进口批件。

6 .加盖企业印章的 (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

7. 其它与该药、器械设备、耗材产品相关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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