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南八院〔201613

 

关于修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办事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更加优良的医疗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南宁市卫生局下发的《南宁市卫生局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我院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通过办事公开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内部关系,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开展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和创先争优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办事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

㈠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长:院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业务副院长  李向阳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调研员  张旭光

 院长助理  周庆豪

 院长助理  金佩文

 院长助理 

 院长助理  纪家宁

  员:院办副主任  黄丽佳

 党办副主任  李钢冶

 财务科科长  姚明建

 医保科主任  李卡路

 人事科副科长   

 医务部部长  韦志宏

 医患办主任  侯超志

 护理部负责人  蒙汝萍

 药剂科主任  兰方宇

 总务科科长  吴建伟

 设备科科长  农朝赞

 纪检监察室主任  凌文锋

 审计科副科长  屈广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龙红任办公室主任。

㈡医院办事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

建立在院长领导下的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办事公开实施意见,审定办事公开事项,切实把办事公开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⒈办事公开工作责任制度

⑴把办事公开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⑵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履行职责,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效能告诫。

⑶对不认真实行办事公开,引发严重腐败问题的,医院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其职务。

⑷对拒不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或在办事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职工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要予追究责任。

⒉办事公开审查监督制度

审查监督小组组长:院       

                  党委书记   

    员:业务副院长 

业务副院长  李向阳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调研员   张旭光

   院长助理  周庆豪

   院长助理  金佩文

   院长助理 

          院长助理  纪家宁

工作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对办事公开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本机关获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对上季度办事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⒊办事公开反馈制度

设立意见箱,开设投诉电话,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并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落实整改情况。

⒋办事公开备案制度

对办事公开的具体内容要统一归档,做好登记,资料按年度按期进行分类整理,保存备案。

⒌办事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凡对办事公开工作中领导不力或拒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在办事公开中弄虚作假、损害病人和群众利益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引发严重腐败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党政纪处理。

三、医院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办事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和信息以外,原则上都予公开。并遵循依法、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并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㈠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⒈医院资质信息

⑴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科室设置、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服务窗口人员情况;

⑵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⑶开展的诊疗项目、专科服务内容及特色、专家姓名及专长、门诊急诊时间等;

⑷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⒉管理制度

⑴门诊、急诊和病房管理制度,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制度;

⑵病人的病情告知、诊断、治疗以及使用贵重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

⑶技术规范(指国家及各级有权机关颁布)的主要规定;

⑷直接涉及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医院秩序直接相关的有关内容;

⑸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

⒊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⑴重大疾病的控制和预防情况;

⑵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医院评价结果;

⑶医院各科室实际开放床位数和每日空床数;

⑷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包括项目编码、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及说明等);

⑸常用药品(包括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中药饮片产地等情况,并明示是否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贵重医用耗材(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和生产厂家等)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

⑹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单病种人均费用;

⑺集中招标入围药品、医用耗材选择的原则、确标的办法和结果;

⑻基建修缮工程、医疗设备、药品、卫生耗材、办公用品、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户外广告、公房租赁、单位开户银行的选择等卫生公共资源公开招标、预决算及审计情况,包括招标要求、投标资格、评标标准、定标方法、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人、中标价格、采购数量、合同条款、审计、监督办法等。

⒋便民措施

⑴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向病人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⑵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⑶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专家姓名、职称、专业、专长、门诊医生、护士安排;

⑷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以及指示标牌、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⑸便民服务项目、方式以及包括军人、老人、残障人员、急危重症病人、孕产妇等在内的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⑹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卡。

⒌行风建设情况

⑴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⑵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包括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文明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⑶本单位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以及上一级领导机构的投诉信箱和电话。

⒍其他事项

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医疗卫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㈡向病人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住院病人提供详细规范的“费用一日清单”(包括药品、检验检查、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和门诊病人费用清单(包括药品、检验检查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建立收费查询制度。

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⒈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⑴医院的中、长期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⑵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⑶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基建修缮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学术带头人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民主参与和决策结果等;

⑷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

⑸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重大庆典活动的规模、方案。

⒉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⑴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⑵财务管理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收费情况,药品收支,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收支情况,成本核算;奖金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接待费开支情况;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⑶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⑷医院药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开展情况、药事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

⑸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情况、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检查情况、医生不当处方和不当检查院内公示点评及当事医生说明情况、对专科用药量前几位的药品和前几名医生的处方进行分析通报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对违法违规的药品供应商停止采购其药品情况等;

⑹重大科研课题及专科建设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

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⒊人事管理

⑴人才发展规划;

⑵人员编制情况及人员出入编的情况;

⑶单位领导职数、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领导职数、岗位数的设置情况;

⑷行政管理类(含行政事务)、专业技术类各职级职数的设置、岗位聘用情况;

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

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标准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情况;

⑺人员出国考察、国内(外)进修、培训情况;

⑻新聘用工作人员的名额、招聘标准、程序和招聘情况;

⑼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聘用、解聘的标准及程序;

⑽职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职位工资和各类补贴的调整;

⑾中层干部的选聘、任用、轮岗和交流的规定,任前公示情况。

⒋党务信息

⑴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⑵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定和决议;

⑶党组织部署的重要工作及实施情况;

⑷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

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⑹发展党员过程的公示;

⑺年度党费收缴、开支情况。

⒌职工关注的相关信息

⑴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

⑵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等;

⑶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⑷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

⑸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⑹工会福利收支情况;

⑺根据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建立点题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对医院职工提出的事项,应及时予以公开。

⒍领导干部重要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向职代会(职工代表)述职述廉并公开接受评议的情况、法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四、办事公开的方式和时限

根据办事公开内容的具体情况采取定时公开和随时公开、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医院与病人、领导干部与职工沟通机制,积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㈠对社会群众和病人公开的主要形式

⒈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院务公开栏、公告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

⒉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⒊通过医院自有非商业性网站和南宁市卫生信息网公开相关信息;

⒋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⒌为门诊、住院病人提供收费清单、费用查询等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提供总费用清单。

㈡向单位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⒈院务公开栏、公告牌;

⒉党政联席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

⒊职工代表大会;

⒋文件。

㈢办事公开的时限

制订办事公开目录,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做到准确及时、集中张贴、定时更换和方便醒目易懂,便于职工、病人和群众查阅和了解。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五、办事公开的程序

建立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运作,既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又公开决策和办事过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办事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对病人公开的除外)。

⒈提出。各科室根据本单位办事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对本科室负责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交医院办事公开办统一汇总。

⒉审议。医院办事公开办审定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后,交分管院领导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办事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评议审议、检查监督、年终考评,公开审议、检查和考评结果。

⒊公开。医院办事公开办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予以公开。

⒋反馈。对公开的内容出现疑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由医院办事公开办负责做出解释或解答;对出现争议的,由医院办事公开办负责调解,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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