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八院〔2015〕75号
关于调整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所):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优良医疗保健服务。按照自治区卫计委下发的《自治区卫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因人事变动,调整我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韩 伟
党委书记 陈 波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金佩文
行政副院长 纪家宁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熊 燕
业务副院长 段敏超
副调研员 张旭光
院长助理 曾 方
院长助理 周庆豪
成 员:院办副主任 黄丽佳
党办副主任 李钢冶
财务科科长 姚明建
医保科主任 李卡路
人事科副科长 陈 丽
医务部部长 农朝赞
医患办主任 侯超志
应急办主任 曾宪国
护理部负责人 蒙汝萍
药剂科主任 兰方宇
总务科科长 廖 勤
设备科科长 吴建伟
纪检监察室主任 凌文锋
审计科副科长 屈广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 燕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院务公开实施意见,审定院务公开事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院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1)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院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2)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每年一次研究制定院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4)及时发现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严格把关每一期(次)对外公开的内容,对需要调整的内容要适时作出调整,确保所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二、院务公开审查监督小组
审查监督小组组长:院 长 韩 伟
党委书记 陈 波
组 员:业务副院长 金佩文
行政副院长 纪家宁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熊 燕
业务副院长 段敏超
工作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对院务公开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主管部门获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对上季度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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