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为保证医德医风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核
㈠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医德医风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即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考核,并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医院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果与质控挂钩。
㈡健全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每人对照医德医风要求自我评分,每年由院、科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分别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㈢通过医德医风办监督、举报电话、院长信箱、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二、医德医风奖惩
㈠奖励
1、参加突发卫生公共事件抢救,被上级认为表现突出者。
2、科室或个人受到病人及其家属和有关部门赠送锦旗、匾牌、表扬信者。
3、被新闻媒体点名表扬,事迹突出者。
4、科室或个人拒收病人或有关单位赠送红包、财物的。
5、工作认真负责,杜绝或避免差错事故和人员伤亡;发现并制止医院财物损失,挽回医院信誉者。
6、因医德医风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个人,一年内获得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㈡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串岗,上班做私活、脱岗,值班看小说,上班吃东西,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
2、对患者不一视同仁、服务态度差、冷落服务对象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推诿、刁难、训斥服务对象者的。
3、有意回避和上交矛盾、扩大事端者,扣发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扣发2—3个月效益工资。
4、工作时间着装不整、不修边幅、不佩戴胸牌者、酒后接诊病人或上手术者,情节严重者另加重处罚。
5、缺乏科学态度,滥造医疗文件、出具假诊断证明的。
6、未经单位同意,私自从事业余或兼职服务者的。
7、未经医务科和科室负责人批准,私自将病人转院者的。
8、科室或个人私收现金(不出具正式发票或者变相收取现金),以医谋私、索贿受贿者。
9、搭车开药、搭车检查的。
10、暗(或明)示病人请吃者,造成不良影响者。
11、缺乏协作精神,闹不团结或不服从分配影响工作者、本院职工之间争吵、斗殴者。
12、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13、后勤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供应饭菜、私自出车、接到水电设备等维修通知无故不及时赶到现场者。
14、科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院例会者。
㈢认真执行医德医风服务规范考核细则,对违反考核细则内容的科室或个人除以上相关处罚外,同时给予扣分,纳入当月兑现。
三、有关说明
具体奖惩标准按医院奖惩办法执行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