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八院〔2014〕63号
关于调整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所):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办事公开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优良医疗保健服务。按照南宁市卫生局下发的《南宁市卫生局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调整我院办事公开工作领导组织。
一、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波
副组长:金佩文 纪家宁 熊 燕 段敏超
成 员:李钢冶 陈桂凤 姚明建 李卡路 黄丽佳
侯超志 曾宪国 黄庆文 兰方宇 周庆豪
廖 勤 吴志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 燕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的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办事公开实施意见,审定办事公开事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1)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办事公开的制度规定。
(2)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每年一次研究制定办事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4)及时发现并解决办事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严格把关每一期(次)对外公开的内容,对需要调整的内容要适时作出调整,确保所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二、办事公开审查监督小组
审查监督小组组长:陈 波
组 员:金佩文 纪家宁 熊 燕 段敏超
工作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对办事公开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主管部门获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对上季度办事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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