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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南宁市八人民医院

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院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前期工作,现已完成医师帐号和部分信息录入,为做好2012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现就我院医师定期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201112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及以上或通过前一周期考核满2年的医师(接近2年的也可参加考核)

二、医师定期考核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按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

简宜程序宜用对象: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原则上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

三、医师定期考核具体办法

(一)简宜程序考核

1.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请于415登录中国医师网http://www.cmda.org.cn/-“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用户登录界面-用户类型-选择”医师个人”,用户名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并输入相应验证码后登录-考核信息-简宜程序填报-填写申请理由和医师述职,填完后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点“提交申请”。

2.医院对其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

(二)一般程序考核

1.医院按照规定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复核。

2.630日前参加广西卫生厅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评统一考试。

3.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程序,对发现有以欺骗等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行为的,将取消其考核结果,判定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且连续3个考核周期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考核。

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医务科沟通。

请在2010年1月-2011年12月期间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者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合格者将有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0日前交医务科,以便办理业务水平测评免考手续。

 

医务科

20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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