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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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制度
一、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医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听取和了解患者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定期召开会议2次,通报医院工作和发展情况,征求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不定期向病人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五、医院实施必要的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1.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职务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
4.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门诊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5.公开向社会医疗服务承诺,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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