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办事公开时限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为更好地提供办事公开服务,建立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运作,按照南宁市卫生局下发的《南宁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文件要求,制定医院办事公开时限。

根据办事公开内容的具体情况采取定时公开和随时公开、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医院与病人、领导干部与职工沟通机制,积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各类办事公开信息产生后,本院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制订办事公开目录,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做到准确及时、集中张贴、定时更换和方便醒目易懂,便于职工、病人和群众查阅和了解。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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