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办事公开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按照南宁市卫生局下发的《南宁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提供办事公开服务,建立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运作,既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又公开决策和办事过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院办事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对病人公开的除外)。

⒈提出。各科室根据本单位办事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对本科室负责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交医院办事公开办统一汇总。

⒉审议。医院办事公开办审定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后,交分管院领导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办事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评议审议、检查监督、年终考评,公开审议、检查和考评结果。

⒊公开。医院办事公开办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予以公开。

   ⒋反馈。对公开的内容出现疑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由医院办事公开办负责做出解释或解答;对出现争议的,由医院办事公开办负责调解,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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