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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依申请公开程序及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来源: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依申请公开

程序及联系方式

 

向本单位申请公开办事信息,请填写《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办事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向医院党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网站办事公开栏目(www.nn8yy.com)中获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受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自20129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

详细地址:南宁市沈阳路2号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 0771-2731717

邮政编码: 530001        
受理方式
1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互联网。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互联网发送到医院邮箱,电子邮箱号码:sbyy1717@163.com即可。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办事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医院办事公开申请”的字样。

当面。“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
.《申请表》填写要求。

“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所需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回复形式;

所需信息的用途;

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公开,出具书面告知;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书面告知,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医院办事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告知。

4.申请公开的医院办事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出具书面告知。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并出具书面告知;

6.申请公开的医院办事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告知申请人,并出具书面告知。

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区、市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办事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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